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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投诉】关于成都市郫都区中介劳务派遣引起的社会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7 19:03 已回复

整件事情所设计与波及的面有点广,视频以及相关文件在这儿我就不上传了!
2020年我在成都富士康工作上班,在富士康上班期间就有听说过很多关于劳工通过中介或者派遣到各处打工,而打工人拿不到钱的问题。(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富士康南大门因为拿不到中介公司承诺的费用而发生过有人拿刀刺人的事件,之后了解到几乎每年各个大型工厂门口都有这种事件发生……)
又因为2020年9月到11月的期间,富士康大量裁人,我被调到了生产线上,于是2020年11月中旬的我从富士康辞职回家了,再因为之前听到与看到的现象和距离过年还有两三个月,于是我就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鑫远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了下派遣工与派遣工资的问题,当时那个工作人员给我介绍的是捷普和纬创两家公司,工作待遇是同工同酬,以每小时二十八到三十以补差价的形式去相关单位工作上班!工期两个月。


起初一切都很正常,直到我做满一个月之后向鑫远航工作人员咨询什么时候补我剩下的钱的时候,矛盾开始了……
刚开始我询问鑫远航招聘老师什么时候补我剩下的钱,她说帮我问,这一问就是五六天没有音讯,打电话也不接的那种,被逼无奈我又打凭证发票下面备注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叫周智的人,是鑫远航公司的一个股东,起初他说补我一千八百多,我不同意,之后在我一再坚持下,他决定补我三千多,前提是我得发一份他起草的单子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晓燕。
当时我一看这单子上明确有一行小字,大概意思是只补我一个月的钱,也就是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的三千二百多块钱,可当时我上班已到二零二一年的一月二十号了,这意思就是他们要实行霸王条款,我一月份的钱不给我补了,我不同意,继续与之对质和商讨,可一直无果…… 


之后我打12345市政府电话寻求帮助,市政府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让我打劳动局电话,我又打劳动局电话,劳动局说这事属于民事纠纷,让我申请劳动仲裁,三月八号我来成都找郫都区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说这种事他们遇到很多,解决不了,让我去法院申诉,然后我又去查相关法务流程学习,三月十一号我把诉讼书写好交到郫都区人民法院,该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调解书,之后就是法院的调解期预计的是三十日,由于双方意识不统一,致使调解不成功转入立案开庭阶段…… 


我一届高中文凭哪儿知道什么开庭流程,就只好去网上查相关流程,得知法院收到立案资料以及信息的时候会给被告方发送一份通知,被告方收到传票通知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相关事宜的答辩信,在之后法院会把对方的答辩信以及开庭传单发给我,由此我就只好等,谁知法院审判官只给我来了个电话让我去交诉讼费,至于上面那些对方的答辩信传票之类的一个没给我……
由于当时我正在读驾校,申请的十五号考科三,又因为我家在农村不怎么方便,所以我就跟法官商量十六号我到成都来交二十五块钱的小额诉讼费,开庭传票以及案件受理通知书和法院下达的举证通知书也是在这一天交付给我的,当时距离四月二十一号开庭的时间只有五天时间,加上我来回耽误的时间以及科三考试的时间,整个举证时间不足一天……


并且被告方的答辩信从始至终我都没看到过,不知道我应该准备些什么……
二十一号开庭,我准备了整个事件的聊天信息以及上班凭证和工作期间相关单位车间从经理到文员的电话号码,并且有准备聊天信息的全部截频(包含语音信息的播放)和相关人员以及整个事件我所拨打的电话录音以制成U盘的形式准备好,以为万事俱备……
轮到开庭了,法官一进来就问你们为什么不愿意调解,鑫远航周智说胡法官调解过他不愿意(意思是我不同意),然后法官就问我为什么不愿意,我说我做了两个月,他们只给我一个月工资,是个人都不会愿意的,法官又问周智带现钱了没,准备给我多少钱,能不能现场付清,周智说带了,他们给我四千五,可以现场付清……
我两个月工资,第一个月我跟周智核算过以三千二百多支付给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的工资,当时就已经达成共识了,第二个月因为当时捷普公司以及思扬人力不给我出据考勤,我只能打车间文员电话询问,并且所拨打电话有录音取证,故我不同意和解
之后就是开庭,开庭法官让双方说明诉讼意愿以及相关事实,由于我是第一次打官司,又因为个人学识认识等等水平有限,当时做的诉讼状只有两份,一份给了法院,一份由法院发给了鑫远航,又因为我从始至终都没有收到对方的答辩信,故显得很被动,整个审判下来什么都没说清楚,由于法官说语音视屏等信息需要制作成光盘的形式并且还要带放映器材,我准备的u盘就成了废证,我向法官申请播放手机录音原件(相关电话录音以及聊天语音),法官没有允许,最后我只交了一份打印成纸质的整个事件重要的聊天信息,语音部分有写成文字…… 


四月二十六号,法院给我发了个短信,告诉我我的案子四月二十五号已经审结,然后四月二十七号快递员打电话来让我去取快递……
拿到快递拆开看,和我预期的一样,由于所谓的举证不利,法院判鑫远航支付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份的三千二百多块的工资,至于我诉求的一月份的工资因为举证不利被扣消,我所要求的三千块的恶意拖欠工资赔偿,法院给出的解释是鑫远航是中介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一说,故也被扣除不予支持,整个事件我坐车来回奔波,一个单边的火车费就是六七十元,旅馆住宿费一晚五十元,外加生活开销一餐算十元(一日三餐),从三月八号到开庭因为此次事件总共预算开销八百元,法院也以没有相关证据表明不予支持……(这部分证据法院从始至终就没问过我有没有……并且开庭前法官就说过这部分不会有……)
这就是我此次事件的整个经过。


中介劳务这档子事还请相关单位多多重视和关注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6 13:4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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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06 13:46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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