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一位来自金堂县的农民工,现住沙堰西一街5号2栋2单元5楼6号,因为去年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5月26日才去的,可是我去派出所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其他资料全部齐全,不知道我的小孩能不能正常就读于公立小学?如果读不了怎么办啊?望领导体桖民情帮忙解决下!
唐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小学入学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17号)文件要求,2021年来蓉居住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积分或未办理积分方式,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为随迁子女提交入学申请。申请人需出具在武侯区合法稳定居住,在该区域合法稳定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其中,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武侯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上述情况已于2021年4月27日15:56与您联系,您已知晓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武侯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28-85061586。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