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泸州江南领秀二期业主,于2017年末在江南领秀二期购房,现已4年多,还未拿房,除了疫情不可避免的时间外,现也超出拿房时间,开发商也未对逾期时间做出解释,也未说明逾期后的补偿情况,我看合同上拿房时间为2020,11月,违约金为月利息购房总额的万分之一,其中合同存在不合理现象,从我购房到拿房时间为3年多,逾期违约金低于最低标准,售房时虚假宣传周围设施,疑似霸王合同,欺瞒合同现象。当时购买此楼盘的多为农村人,字都不认,根本不了解合同内容和条款,逾期后更未联系过我们业主,我们也联系不了开发商,打电话没人接,实在没办法才找上领导。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