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拆迁拿房要给钱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求助】拆迁拿房要给钱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6 16:32 已回复

老家房子拆迁10多年了 现在安置房终于下来了,但是本地镇府喊想拿房子要补多的平方钱,本来是每人38个平方,现在是......电话才说得清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5-08 17:0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三岔街道办事处根据成都东部新区《关于实施原简阳遗留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政策转换工作的通知》精神,启动了超期过渡协议转换工作。因您户原安置模式为“38㎡”的安置还房政策,与现有房源“38+15”模式不匹配。东部新区为解决超期过渡问题,出台了货币化终结和申购定向定价安置房政策,暨:自愿参与协议换签的原38㎡/人的安置房,按照4300元/㎡的价格货币化为163400元,另享受30000元/人的异地购房补助,加一次性综合补贴4000元/人,补贴合计为197400元/人,定向定价安置房38㎡按照4100元/㎡计算为155800元,15㎡/人的申购优惠为4932元/㎡,计:73980元,合计金额“38+15”定向定价总额为229780元/人,品迭后需补32380元/人申购款,可取得53㎡/人的安置房权益,与现行拆迁安置政策待遇基本相同。若有疑问,也可到三岔街道拆迁办进行现场沟通,或拨打咨询电话:028-27322358。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5月7日11时1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5月8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