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花镇集中村公路硬化,村上组织筹资。我询问其施工标准详细,村上说还未完成招标。此时,招标尚未完成,进行筹资是否合适?
市民朋友:
您好!
关于您反映白花镇集中村修建社道公路还未通过招投标就让村民以资代劳筹集公路款的信函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村道、社道建设系公益事业。修建村社道路,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和受益人口户长会,按“一事一议”的原则镇村负责修建公路工程的资金筹措,根据翠屏区农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实施要求:项目需由该项目受益涉及村民筹资申报,翠屏区农村道路建设,按4.5米宽的道路财政补助60万元每公里,按照现在的财评标准建设一公里在80万左右(根据挖方量、堡坎等具体工程量不同最终造价不同),所以农村公路建设都有差口资金,需要涉及村群众先筹资,筹资规模基本达到工程造价才启动招标程序,最终道路建设完成后通过区级验收审计决算确定最终造价,然后再同涉及村进行算账,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退回筹资款或者继续筹资不足部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愉快!
白花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