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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陈年旧疾,叩首请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4 09:14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市委市政府领导:
我是金堂县淮口镇龚家村人,本是一介草民,年老而体弱,现因房屋安置以及孙女上户等问题一而再再而三被村镇相关人员各种刁难,反复为难于我及我的家人,早年就因爱人是少数民族从而长期遭受歧视和不公正对待,相关领导表示现居地不讲民族政策。到如今还是以难为难,在此被迫向各位领导陈述多年来受到的不公正遭遇,实际情况如下:
一、危房改造,欺上瞒下
早年由于我本来家庭经济困难享受低保政策,2011年至2012年期间,乡镇政府为完成上级政府关于土坯房改造的工作目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文件),村上相关领导多次上门找我谈话,于2012年将我们原位于乡台村3组(现为龚家村17组)的土坯房(屋檐滴水为界确权共计244.8平方)进行限期拆除,并许诺,自行请人拆除后可补贴400元/户(但后来并未兑现),要求我们一家搬入望江小区清水房临时居住,近1年后又搬入土坯房改造小区(以下简称改造房),只因当时改造房尚未施工,改造房实际开工时间为2012年5月,2012年底完工(现位于淮口镇银履街团结新春东北侧)。搬下山以来,村镇从始至终没有解决我和爱人的就业问题及发放任何生活补贴费用(除享受低保待遇外,上述文件第六条第1条之规定,参与土坯房改造的低保户给予2万元/户的补贴未发放到农户手里,当时发放到存折,后被镇政府统一扣回),并在2013年9月以我家不符合条件为由取消了全家低保待遇,当时我儿子还在就读大二,我和爱人均无业,经济相当困难,经我多次奔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才于2014年7月根据实际情况暂时恢复我、爱人及我儿子三人的低保待遇,2015年我儿子毕业参加工作即依规取消其低保待遇,至2016年7月以我购买了养老保险为由取消了我的低保待遇,2019年又取消了爱人的低保待遇。2013年1月,改造房分配抽签时,民政相关领导在会上许诺3年后会给我们发放房产证,2015年却矢口否认说此房屋没有产权,并称建造该改造房市财政拨款才300多万,镇上实际花了900多万。但最后上报县里面为1100多万(关于款项具体情况无法进一步证实)。
二、土地整理,以难为难
2015年乡镇再次动员全村参与土地整理,我又听说现居改造房没有房产证,于是2016年6月,我要求要在五星南苑为我子女各登记一套安置房,但当时的村里相关领导均不同意,理由为我们现居住在改造房,有房子住。因我山上旧房是有房产证,现住改造房无房产证。可旧房已拆,现房无证,我儿子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还要还助学贷款,也未处对象,一家人就已成了无住房产权之人,后来历经我长达1年多的据理力争,多次跟村镇府相关领导反复沟通,村议事会全员决议,找同村村民一个个签字盖指印,村上才于2017年1月勉强同意我可以给我的子女登记安置房,但前提是以交出改造房钥匙为条件,否则不予登记,并逼迫我签下退出改造房的霸王协议!
三、堵路刁难,滥用公权
2019年11月子女安置房建成拿到钥匙,因2020年疫情影响及家庭经济原因装修入场较晚。2020年7月某天,村上会计高云海、驻村干部易金梅两人将我堵在五星南苑三期大门口,大庭广众之下要求我一个老年人三天之内交出改造房的钥匙及水电气卡,这期间竟是满口污言秽语,态度极其嚣张恶劣,大放厥词,并表示如果我三天之内若不搬离改造房,就来断掉我家里水电气等狂言,试问谁给他一个村上会计如此大的权利?威胁老百姓?这期间我儿媳妇正是身怀六甲,并和我们居住在改造房休养,安置房也尚未装修完成,竟然蛮不讲理就要强行要求我搬进去住。一是不便于后续装修,二是装修期间甲醛等有害气体严重超标,这将会严重影响全家人的身体健康,这是常识,无良村官竟然强行要求我们搬入居住,可谓是毫无人性可言!
四、孙女上户,公报私仇
2017年9月我和儿子已分户,2021年4月,儿媳诞下孙女,按规定需在一月内将户口上在我儿子名下。因我及我儿子全市均无房产,且安置房无产权证,派出所根据规定要求乡镇两级政府出具一份门牌户号的证明。当我们找到村上要求开具相关证明时,村官高云海、易金梅两人重提无理要求,要求我儿子把钥匙交过去再开具证明,态度极其傲慢。镇政府办事人员遂以村上不同意为由拒绝为我儿子办理相关证明,随后我先后找到组长签字,村主任因有事让找高云海签章,我来到村委办公室,遇到现任书记接待,书记签字同意并正准备盖章,高云海打电话给现任书记廖廖密语,遂未盖章并以此事是村规民约,村委班子集体决策为由拒绝为我办理,期间我们做过让步,请求先开具证明为孙女上户,待新房装修好放置甲醛除至安全值我们自会搬离改造房并恢复原状,但是高云海等拒不同意,要求我马上交钥匙,让我们自己在外面去租房住。况且现在我儿媳正在坐月子,难道就要将我一家赶上大街?时至今日我儿子仍然无法为我孙女上户口。
五、另有三大疑问
1、村会计高云海名下金堂县淮口镇聚鑫源家庭农场属于村集体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参股人员是内定的还是公告全村村民自愿参股?
2、原位于乡台村三组属于村集体所有乡台小学校、米面加工坊出卖,以及位于乡台村五组水库对外承包之后收支,龚家村委公务开支每年几十万用到哪里?明细几何?有无张榜公布?村集体资产收支我认为并不透明。龚家村搞基础建设以及旅游开发以来,村上相关工程的招标,外包,审计情况?
3、龚家村旅游开发,镇上村上一开始力推土地承包,一部分人因此早已发家致富。唯独我组上,绝大多数老百姓愿意迁离并将土地承包出去,但村上少数人不愿意承包,村上便违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将大部分人的利益置之脑后。现虽已将大部分农户迁离龚家村,但我组上土地承包和合作社的事搁置至今不解决。
4、我村上的耕保金至今才发到2017年,后续几年的为什么迟迟不发?什么时候发?是市财政未下拨还是其他原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淮口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30 10:06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金堂县淮口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1.2011年,淮口街道启动全域土地整理集中建房项目,来信人家庭未报名。2016年6月,来信人向所在龚家村委会提出申请,愿退出已入住的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改造小区,参加土地整理集中建房。龚家村考虑到来信人子女已成年,家庭经济条件已好转,有改变居住环境的迫切愿望,2017年1月,通过村议事会议定,同意来信人参加土地综合整治农民集中建房(五星南苑三期)的申请,但来信人电话承若待分到五星南苑房屋后三个月内无条件退出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改造的房屋。来信人亲自手写承诺书,保证会按要求退出土坯房改造小区,并按土地整理政策缴纳购房款,根本不存在逼迫行为。
2.2019年7月,五星南苑三期分房,来信人家庭分得两套住房,同年12月12日,来信人结清房款并领取新房钥匙,距今已一年半时间。龚家村所有退出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重新参加土地整理建房的农户,只剩来信人一家未退还钥匙。村干部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来信人,多方沟通,讲解政策,来信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交出低保房钥匙,长期霸占低保房,导致更困难的、真正需要的群众无法入住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作为村组干部讲的是给老百姓办事要公平公正,明明是来信人刁难村干部,言而无信,却被颠倒黑白。
3.按成都市户籍管理政策,新生儿户口登记应与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致,因来信人现常住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改造房屋,该小区尚未办理产权证书,龚家村和淮口街道办可按公安机关要求配合出具房屋无产权证明,以便来信人户口登记。来信人实际居住于低保户土坯房集中居住区,却要求村委会出具居住于五星南苑的虚假证明,村委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拒绝了来信人的无理要求。
4.耕保基金由成都市统一发放,截至目前,耕保基金只发放至2016年度。
若来信人仍有疑问,可到淮口街道办社治办咨询。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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