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中兴镇梅花村15组刘丛勇家没有按照原拆原建的规定修房,而是利用自留地修房,而且还占用了公共资源。已经在挖基础了。望领导审核一下。
您好!感谢您的来话,您所反映的问题,玉堂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梅花15组刘从勇户修建位置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属组集体所有。如要使用该地上修建房屋,需集体经济组织户代表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并把原宅基地拆除复垦。
以上情况于2021年4月26日14:15电话联系您,但您表示未留言信访。
都江堰市玉堂街道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