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和领导:
我于2020年10月30日向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七日之内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立案或不立案的手续,但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仍未向我出具任何手续!请领导对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这种行为进行督查!为我主持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