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武胜县其他困难人员救助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申请流程是什么?向哪个部门递交材料?我是烈面镇石龙滩村村民,村里有村民患癌,村民女儿意外死亡,父母已经八十岁高龄,无稳定收入,家庭情况十分困难,急需救助,麻烦告知,谢谢
市民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21年4月21日在问政四川留言“武胜县大病救助申请资料和流程”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该问题由审核股调查处理,现将基本情况反馈于您。
根据广安府发〔2016〕22号文件明确规定 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其他困难人员住院治疗经相关部门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住院费用按10%比列进行救助,年内累计救助不超过0.3万元。
医疗救助办理程序:个人到乡镇民政所申请(费用清单、发票、身份证复印件)→乡镇审核、公示→县医保局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竭诚为民服务。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202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