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续期泸州四县三区只有叙永县不能办理土地续期?
我在叙永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35年,快到期了,因为最近需要做抵押贷款,银行要求土地年限需要剩10年以上,所以去办理续期事宜,但被告知叙永县未出台此续期政策,导致不能办理续期,但是有朋友在泸州和纳溪已经成功办理续期,我想咨询为什么只有叙永不能办理?
叙永有很大一部分人的土地年限都马上陆续到期,什么时候才能得到解决?
这样会影响到我们业主交易和买卖事宜,损害我们正常的权益。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四县三区只有叙永县不能办理土地续期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不影响交易和买卖转让,更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 [2016]1712号)文件规定:“在尚未对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作出法律安排前,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按以下过渡性办法处理: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2.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二、应群众要求,我局目前正在制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的相关政策,对原出让年限不足法定最高年期70年的,可按自愿申请原则,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补足出让使用权最高年限。
感谢您的留言。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