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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选举违法宪法破坏群众组织纪律、不担当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1 11:4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五里坝社区26组村民刘俊、1977年2月出生,1992年在北京服役于北京武警某部,1997年12月退出现役。退伍后在北京自主打工创业26年后回家乡创业。目前是成都青白江及自贸区某家公司相关负责人
我自荐时当大家说了三句内心话:1、坚决维护本队群众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2、力所能及的发展本队面貌和经济、3、绝不侵占大家一分一毫;
我参加选举说实话家人都不支持、我呢内心想法就是:不为名不为利只想力所能及的做点实事。头届选举的时候一票之差落选。村书记不顾国家宪法、违背群众组织纪律就以地方法规说事不认可我的当选。
我试问一下、在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及明确规定宪法大于地方法规、同时全体社员以个人意愿高票选举通过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违反国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宪法及群众组织纪律不让我当选,在多次和村委咨询沟通的情况下书记都不同意当选认可、让我起诉和反馈怎么都行。只要上面有文件就认可群众的选举结果、难道宪法不是标准吗,群众的意愿不是标准吗。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所以恳请相关部门支持我们本队社员群众的意愿选出的小组带头人、也让我们退役军人为家乡建设服务的心做到退伍不褪色,不寒心。
同时提请相关部门对社区书记追责:破坏群众组织纪律、不担当不作为;也同时恳请实际暗访调查他是怎么当选书记及是否是百姓真心选举认可合格的居委会带头人。(全社员真实意愿选举有选举视频为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22 15:12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清泉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镇五里坝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五里坝社区制定了《清泉镇五里坝社区第13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第13居民小组为之前的26组),方案中明确了: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重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提名为居民小组长人选。该方案在选举当天小组会议上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您于2013年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于2018年11月9日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五里坝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小组会议表决通过的《清泉镇五里坝社区第13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规定,故对您解释不符合小组长相关任职资格条件。镇民生办工作人员也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解,您本人也表示选举当天小组会议确实表决通过了《清泉镇五里坝社区第13居民小组长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村(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支持,如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28—69609995。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1-04-24 23:57

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的支持,也给你们工作添麻烦了、我们小组今天晚上19:00再次选举、在符合选举程序的情况下高票当选。以后工作中一定在各级领导及村委的指导带领下力所能及的为全体社员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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