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金花桥街道花龙门社区农民安置小区龙祥苑物业管理公司清华坊楼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未缴物业费名义不给小区住户充值水费,理由为不交物业费,暂停服务,我们表示不需要物业公司代充水费,我们交水费是给成都市自来水公司缴纳,和物业公司无半毛钱关系,请街道领导督促物业公司交出这项权利,我们不需要他们代充。现在支付宝银行那么方便凭什么拿这个卡我们业主住户。
民法典规定了不予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们这是在犯法!并且态度恶劣,区别对待。对小区原住民承诺两套房只交一套房物业,相当于6毛一平方而这本身就是街道办给我们承诺的补助6毛一平方后的价格。目前为止我已经以1.2元每平方的价格补足物业费。但是我就是不懂物业凭什么凌驾于法律之上?他物业公司比法律还大?恳请街道办主管单位狠狠的处罚这种无良物业公司!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平台做减分处理,将来的二期希望他能参与招投标!招投标物业公司也应该征集被安置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这种只管收钱不尽职做事的物业公司进入黑名单!举个最简单的列子,连电梯卫生都搞不好的物业公司凭什么收钱?
分房时关于物业费,物业公司1.2元每平方但是街道办说的是补助6毛一平方,业主只需要交6毛一平方。请问这个政策什么时候落地?
上一个街道办答非所问。请街道办认真看清投诉内容!谢谢!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花桥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街道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物业公司不能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而不予充值水费。街道已向武侯发展集团去函申请小区居民物业补助,相关事宜将按照财务程序办理。感谢您对我金花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