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销售人员再三保证不会影响采光、视线。现通知收房,发现与宣传、推广、当初的设计并不相符。期间变更设计,影响视线并未提前告知,与我方协调。目测宣传与实际偏差约20米~30米。
冒昧想请问一下,造成目前结果的原因是什么?销售的虚假宣传还是施工方私自变更规划、设计?这种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验收?作为业主如何保证我们的权益?
附件:购房时销售承诺的小区规划设计宣传图、现场实拍图。
黄先生: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局现场核实,该楼盘的户型图以及相关文字资料显示与该楼盘交付的现房基本一致,并已经过住建部门验收合格,不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存在私自变更规划、设计的问题请直接与住建部门联系。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