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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因户籍地址不标准 无法补身份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0 19:03 已回复

因户籍地址不标准(原白沙镇简华村3组),而无法补身份证,有自建房,有其它方法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安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24 08:4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省厅、市局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照省公安厅与省民政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等8个厅局联合发文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规定,2020年6月15日,省公安厅将四川省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全省所有不规范户籍地址予以停用,被停用的户籍地址现不能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新生儿上户等户籍及居民身份证业务。因您现户籍地址为“白沙镇简华村3组”,该地址为不规范户籍地址,现已被停用,故无法直接办理居民身份证。经了解,您表示户籍所在地住房为自建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故您应将户籍地址变更规范后再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公安分局告知您变更户籍地址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以上情况于2021年4月22日9时40分联系您。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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