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一个刚刚来大邑的外地人,我把车停在自己准备租过来开店的门口,不是停在机动车道,不影响任何人和车辆的情况下被帖罚单,我刚来大邑这边就有人告诉我,大邑这边的交警对外地车眼睛进不得沙子,现在看来真的一点不假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经调取当时执勤辅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查看了解到车牌为粤B.6827Z的小型轿车停放的位置是在北巷子的人行道上面,我局交警大队执勤辅警巡逻至北巷子时,鸣笛提示该处乱停乱放车辆驶离,当时有5辆小型轿车停放在该处,其中2辆车的驾驶员在现场,我局交警大队执勤辅警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车辆进行劝离,对其他三辆小型轿车进行非现场取证,除粤B****Z以外有2辆川A牌照小型轿车一并进行非现场取证,不存在大邑交警针对外地车的情况。粤B****Z小型轿车4月20日12时28分在大邑县北巷子违法停车事实存在。
结合反映的情况,我局交警大队积极与您取得联系,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解释,了解情况后表示对我局交警大队的工作理解。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我局交警大队将加大城区巡逻力度加强对静态交通的管理。同时,加强对周边商家店主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讲明违法停车、乱停乱放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驾驶人规范车辆停放、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大邑县公安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