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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的违法举报功能流于形
2021-04-20 16:21:5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机动车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某些违章行为特别是高速上的违章行为严重威胁到其它不特定行车人的安全。省公安厅提供的“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应运而生,其中含有“四川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举报”功能,提供了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途径。但非常遗憾的是,该APP没有考虑到高速公路上的实际情况,要求用手机实时录制视频或拍摄照片,未能为来源于行车记录仪的本地视频文件提供接口。按照这个方式,能及时开启手机摄像覆盖违法全过程、并满足清晰度和画面稳定性的素材恐怕万不足一,也就浪费了大量教育违章车辆驾驶人的机会。因此,恳请领导考虑高速公路上情况瞬息万变的特点,允许交通违法举报使用已记录的本地视频文件。谨不惴浅陋以闻,希望能得到采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
回复时间:2021-04-28 16: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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