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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龙泉驿区中国铁建国际城地下车位安装充电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20 00:5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龙泉驿区中国铁建国际城14栋1单元2105的业主,有自己的地车停车位。最近我购买了新能源汽车车,想在自己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但是物业告知我必须从我家21楼拉线到地下负二楼才可以,不允许在地下车位附近的配电箱拉线。从21楼拉线到地下2楼,我咨询物业需要110米左右的电缆线。我担心有安全隐患,那么长的距离,燃起来怎么办?物业还告诉我要让我签订一个政府统一的什么安装充电桩的协议。大概意思就是我自己是第一责任人。我想请问一下领导。1,我从21楼到地下室的距离拉线安全问题谁保证呢?2,政府有没有一个物业所谓的统一协议?3,我安装充电桩必须从21楼拉线到负二楼吗?没有其他办法吗?请领导帮帮我。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27 09:1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住建局了解,因汽车充电桩是由供电局安装充电线路,由汽车公司安装充电桩,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对安装完后,后续电桩线路安全、养护等问题,要签订安装维护协议。您反映的安装充电桩线路从21楼牵线到地下室停车位的问题,区住建局建议您可以与供电局联系,现场查看是否可以在地下室停车位安装公区用电。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5日10:40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经区供电公司核实,关于安装充电桩事宜,供电公司受理安装充电桩表计业务,但必须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方可以安装,安装充电桩表计的办理条件(身份证复印件,固定停车位证明或产权单位使用许可证明复印件,物业部门出具允许施工的书面说明原件),符合条件便可以安装。物业公司的同意证明是必须要提供的,因变压器是客户产权,物业公司要对变压器所能承受负荷容量进行把关,物管同意施工后,供电公司立即实施表计之前的施工,表后线路和充电桩安装需要客户自己解决。
关于居民小区安装充电桩配套设施相关问题供电公司解释如下:
一、供电公司严格贯彻国家政策,积极推进并全力支持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
供电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难题,但在推进过程中,在一些小区遇到问题,业主个人安装充电桩得不到物业公司同意而无法实施。
二、小区物业和安装充电桩业主间的分歧
供电公司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在居民充电桩电源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小区新建时低压供配电系统设计及安全规范,原则上充电桩使用电表装在集中表箱处的强电井,确保充电桩的供电安全。电表接线盒的出火线端头后供电线路,属于充电桩业主自己产权。电表及以前线路全部由我公司免费安装,电价执行低压合表居民生活电价。
现某些小区物业认为,只对小区修建时各业主户外的进户线和公用供配电设施负责,无义务对新增的业主自己产权的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并承担安全责任,且小区业主充电桩分散,原小区设计修建时根本未考虑新增分散充电桩情况,因此线路没法规范敷设,敷设后安全没法保证。小区物业还担心小区公用变压器容量问题,同样原小区修建时根本未考虑新增充电桩负荷情况。
经与您核实,您表示物业告之您是供电公司表示电力不足,不能安装充电桩,大面供电所工作人员并告您,只要物业出具安装同意书,申请资料齐全,供电公司现场查勘后符合条件就可以安装。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409号)要求,低压客户从距离最近的公用低压电网接入用电,计量点及之前供电设施有供电企业出资建设,计量点之后充换电受电设施由客户出资建设。供电公司不会从21楼拉线到地下2楼供电。
以上情况国网龙泉驿供电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9时48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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