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成华区 » 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迁至成华去集体户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迁至成华去集体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18 14:01 已回复

您好:
因本人现工作单位在成华区,
所以想把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迁入成华区集体户人才中心。
本人在大成都范围内名下无房产,
已在成华区购买4年社保,
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
是否满足平迁要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22 11:05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于4月21日10:30与您联系,根据成公通【2019】36号文件户口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因跨区(市)县工作变动,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新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将户口移入社保缴纳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您在入东部新区集体户前就一直在成华区工作并未体现跨区(市)县工作变动,故不满足平迁要求,您表示已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