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11月在中建二局三公司成都分公司上班,2017年公司在建设“海伦天麓”项目时违规收取职工风险抵押金,我于2017年5月9日至2018年6月26日先后分三笔上交风险抵押金总计5.6万元(公司收到钱后只给开了收据,详细单据见上传附件),公司口头承诺项目结算完成后予以全额退还。我于2018年11月从该单位辞职。该项目于2019年年末已全部结算完成,但风险抵押金至今未返还给我。期间,我多次到原单位去找相关领导要求退给我,公司给我的答复是“很快会退给你,很快会解决”,但至今分文未给。多次奔波讨说法已身心疲惫,作为一个普通的打工者不得不向你们求助,希望老师在百忙之中给予解决为盼,谢谢!
康现张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工作人员向武侯区劳动监察科进行了核实,区监察科已经向该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已责令该单位退还您的职业风险抵押金。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武侯区劳动监察科进行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4时2分与您电话联系,你表示知晓。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万安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沟通协调,公司负责人承诺在4月30日前给予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2日10时15分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