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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露台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给下层业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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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露台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给下层业主?办
2021-04-16 11:03:00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相关单位,办公性质的房屋改造为公寓是否合法、合规?以及屋顶花园是否为公共面积开发商是否有权赠送给购买公寓的业主?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是否为在绵阳市开发地产的所有房地产开发商均要遵守的强制政策?当开发商违背该通知,在销售过程隐瞒其房屋用途、性质,以实际为商业、办公性质的房屋包装成公寓进行宣传销售,并宣传水电气三通,样板间布置为住宅套型,诱导消费者买房,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退房?据我所知位于安州区辽宁大道与白鹤林路交汇处卓信智慧农贸广场“卓越家”公寓(本人是购买卓信智慧农贸广场卓越家公寓深受其害的消费者)出现了上述办公楼改公寓的情况。希望相关单位能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及监管,整治一下绵阳市办公楼改公寓的乱象,不让某些政策成为空谈,不让更多的人再上当受骗。本人真的很热爱绵阳这座美丽的城市,愿这座我生活了10年的城市蒸蒸日上、越来越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1-12-24 10: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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