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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高新区无房孩子上学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15 23:34 已回复

请问教育相关部门:本人和孩子户口均在德阳,孩子父亲在高新区天府三街上班,有纳税和社保,在高新区无房,但租房在天府5街,请问孩子要想在天府三街附近读小学有什么办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21 09:48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在成都高新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的,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成都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相关材料(若免于纳税须提供《核定定额通知书》)。
4.申请人截止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用途为“住宅”。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房产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用途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的集体宿舍房产证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及该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若平台提示需进行现场审核的,申请人需于5月份工作日到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审核。
以上情况于2021年4月20日14时54分,通过短信告知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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