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0月因工作变动,出售双流区住房一套,与买家及担保机构于2020年12月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在12月1日房屋已经交付给买方居住,到目前为止已经四月有余,银行仍然没有放款,现本人租住于工作单位附近,急需购买自住房屋,因银行迟迟不放款,严重影响了本人的购房计划。现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因农行额度原因,目前放款至2020年10月客户,询问我的放款时间,只告知等待,无法提供具体时间。本人朋友也和本人差不多同时卖房,其房款已于3月初到账,如果农行因额度问题,就不应该持续接受业务,这样给房屋买卖双方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希望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国资金融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区国资金融局对接农业银行双流支行了解到,近期由于房地产政策调整以及规模的管控,导致银行放款规模紧张。在这种特殊情况下,银行依法依规按照监管和分、支行管理要求按照客户签单先后顺序进行进行投放,如有特殊客户可以向我行提供相关证明,待提交上级行和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要求特殊处理。其次银行也会在现有额度管控下,在受理客户签单前,给您提前做好放款时间解释工作。最后银行也会在现有额度管控情况下加快投放,尽快解决客户难题。银行已将以上情况告知您,区国资金融局也将实际情况向您解释,您表示您急需资金,但因个人原因已经提前将房屋交给购买方使用,购买方不予配合更换银行办理贷款,建议您与购买方协商处理。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