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17年发布文件,限购区内新购住宅三年限售。本人2019年购进新房一套,是名下唯一住宅,但是因工作调动离开了购房地,新房卖不掉,也不能在现工作地买房安家,请问有什么政策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2019年购买碧桂园项目一套住房,但是因工作调动离开了购房地,新房卖不掉,也不能在现工作地买房安家”。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第五条:“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即您在我市所购买房屋的时间在自2018年5月15日之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您仍有疑问或咨询相关房屋问题请致电028-88790789。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24日15时4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