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领导你们好,我个人反应鹤鸣镇联合村涉嫌利用职权违规建设,在90年代中期,原联合村3队余某某在4队农田建房5间,当时是现任郑书记父亲任联合村书记,最开始余某某房屋建成后书记就占有了一间,当时对外说法有3种,有说是租的,有说是买的,还有说是自己修的,至今那个房子还在,应该是办理了产权,疑问这个房子属于什么合法性质呢?联合8队可以到联合4队买地,买房,办确权?2007年现任郑书记以修村医疗站为由,在村委会占用公共面积,后不断扩大修建,时隔几年后村委会重建,赔付郑书记房屋建设达253平方米,耗资集体经费28.83万,这样的修建赔付惯例在大邑地区有几列?既然当年是卫生局政策要求修建,卫生局有无给予修建专项补贴?以修建医疗站为由占用公共面积建成了住家户,并经营小卖铺和麻将馆,疑问村委会当时有无要求限制修建平方和会议记要公告?上面说到郑书记联合4队房屋和村委会只间隔几十米。2019年联合村自愿搬迁小区安置,郑书记又将他堂兄弟郑家兵已搬迁房屋宅基地占用,购买7队搬迁农户古式房屋违建,这个事实周围邻里众所周知,如果不是职权所在,上面说3次违规用地建设平民百姓谁能办到?感谢领导百忙之中阅读,此致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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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镇纪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因事情年代久远,现尚在调查过程中。近期待调查结束后,我镇将及时与您对接。
大邑县鹤鸣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