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贪官破黑伞百姓维权
马骥(聘请人员)在房管局局长职位上违法乱纪十几年,涉嫌诈骗资几个亿,芦山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上还没有诈骗罪!马骥案利用权利销毁了抵押给我房产登记信息资料和相关手续,我无法实现抵押房产过户,芦山县人民法院说是芦山县房管局给我造成今天的结局,让我找房管局,我找到芦山县房管局,房管局局长说,芦山县人民法院都判定我的他项权证无效了,我们怎么给你办呢?你找法院吧!我交反映材料150多次了。就这推辞七年无果!
最初芦山县当时任建设局魏局长短信告诉我,我持有(05469)号证是伪造的,我经过两次司法鉴定确认不是我伪造后,他们又另找理由说我持(05469)号证来源程序不合法了,总之找各种理由阻击我实现抵押物兑现。
我向芦山县政法委书记肖永昌提交了反映材料,肖永昌书记问我说,你不是找了大公报媒体吗?让他们给你办噻,从此就不理我的事了。我又向芦山县委书记宋开慧提交了反映材料,也没有一点回音。我又到房管局找新任局长樊小平,樊小平局长真睁着眼睛说瞎话,说我持有(05469)号证字体与芦山县房管局证字体有差异,说抵押给我的房产根本就没有此房产!
我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芦山县人民法院对我持有(05469)号证确认是否真实有效,2014芦山行立字第2号裁定,说我持有(05469)号证真实性无需人民法院确认,就算房管局内部登记信息资料销毁或遗失,与我无关,对我享有抵押物是不影响的,(法官,冯奇,王勇,周秋松)2017川1826民初943号芦山县人民法院判决,法官杨晓东,何俊超,刘汉璐,作出了明目张胆冲当保护神的自相矛盾的判决,把我持有(05469)号证判定无效!芦山县人民法院公然采信虚假证言,不查案件真实性,对犯罪份子财产作出强势保护,
芦山县政府机构,本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权力机关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成了侵害群众利益的帮凶,工职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和影响力为涉案人员充当保护伞,利用自己接触内部消息为涉案人上下串通,提供关照成为内鬼内应,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使受害群众无法维权。
投诉人,徐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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