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想请问。你们所说的给我打了很多次电话。我手机上并没有显示任何座机给我打了电话。还有你们所说的,过度费。我求助的个人人头费,与过度费无关。你说的很对,当时我们离婚协议是,我写的赠予给我女儿,当时说的假离婚。那么现在。梁继明。也就是梁胜国的儿子,已再婚。并且再婚。对方带了两个孩子。我也与梁继明商量过。要回属于我的19.8万或者38平米房子等孩子长大了。给多少那时候再说。还有给我领导所说的,签啥子协议我知道,我根本不知道。也没有任何人告知,再说国家既然有人头费这个说法,那么你们扯迁办就有义务让享受公民知晓,而不是,一家只一个人签字知晓就可以了。过度费我并没有提,还有所谓的社保等什么公告。四年了,什么公告需要那么久。需要四年这么久。
来信人:
您好!由于您来信中所述问题不详,我办于2021年4月14日多次拨打您预留的电话,您均未接听电话。若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建议您留下可联系的电话号码或者拨打我办电话:27219275咨询。
简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