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发生在郫都区安靖镇发生一起车辆剐蹭事故,我方私家车辆,对方p04公交车辆,早高峰车速太快,路过不减速,报警处理,判定我全责,走私了程序,同意协商,对方提出800元私了,轻微剐蹭,对方为本地人,态度恶劣,横眉竖眼,恶语相向本人为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尚未稳定,,提出400元赔偿,已尽本人最大能力赔偿,公交司机不予理财,戳戳逼人,最后赔偿5百元,外带两包高档香烟,最后赠与某某人员,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道路交通事故均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直接向成都市交管局事故处申请复核程序。若事故处理民警有受贿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应证据直接向区公安分局纪检部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