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失职渎职和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拍卖土地导致的工程款拖欠和民工血汗钱无法得到支付一事。
案件事由:我公司于2018年10月为德阳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围挡,建设结算费用46万,一直被拖欠。2020年3月,我公司得知德阳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经被成都传化置业有限公司(合伙人)控制,并进行虚假诉讼逃避债务。我公司立即在旌阳区法院起诉了债务人,并做了诉前财产保全。
此后,我公司多次联系旌阳区法院执行部门了解案情,期间电话基本无人接听,偶尔打通均被告知办案人员不在。直到2020年9月,旌阳区法院突然电话告知我公司申请保全的被告土地已经于几月前被德阳市中院拍卖,钱已分完。
我公司向旌阳区法院和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异议书,提出了我公司对此次保全、执行、拍卖的各种质疑。如我公司提出土地究竟有没有得到保全?为何交了高额的保全费用保全了的土地会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卖?拍卖土地和分钱为何要隐瞒作为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的我公司,并在数月后才告知?及因该宗土地拍卖程序违反了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的强制规定,造成房地分离,应予依法撤销?
万般无赖下,我公司向德阳市中院督查部门两次递交了相关材料至今无消息、找德阳市检察院、旌阳区检察院、说让去找德阳市法院和旌阳区法院,找纪委、信访、说不属于他们管,向德阳市政法委递交了材料至今无消息,向四川省高院递交了材料至今无消息,现涉案土地已多次易主。面对如此境况,居然这么多政府职能部门不是推诿搪塞,就是了无音讯,至今无人过问和回复我们。作为一个举步维艰的小微企业我公司已求助无门,无能为力。特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查清事实,为我公司和二十多名农民工主持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