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青龙观社区第二居民小组(原政治村10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购买来的房产,有产权证吗?以后能作为商品房交易吗?
王女士:
你好,谢谢你的来信!你所反映“青龙观社区居民小组(原政治村10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农民购买来的房产,有产权证吗?以后能作为商品房交易吗?”的问题青龙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区发展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青龙观社区居民小组(原政治村10组)实施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是用于安置水井村、联合村、芋河村、银洞村、青龙观社区已经报名、经审核符合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条件且有意愿在场镇集中建房的农户,项目并不存在房产开发行为和房屋买卖关系。房屋建设完成报上级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将由青龙镇人民政府统一为参与项目的农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该项目新建房屋属于农村集体产权,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感谢你的来信!
以上情况,社区发展办已于2021年4月14日与您电话联系,
您表示满意。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