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彭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龙门山国土所,你所于3月10日对通济镇景山村村民胡开龙侵占花溪村土路违建汽车烤漆房,以及违法侵占花溪村村民私人承包地做路面硬化一事,现场勘察并下达了违建撤除通知书。但是到至今一个月了,胡开龙并未撤除违建的汽车烤漆房,请问你们什么时候联合综合执法大队对其进行强拆?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彭州市规自局答复如下:我机关龙门山国土所于2021年3月10日会同彭州市通济镇人民政府和彭州市综合执法局,在胡开龙涉嫌违法建设现场向违法当事人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非《限期拆除违建建设决定书》,故不能直接以我局作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实施强制拆除。
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因此你所反映的问题应由通济镇人民政府或彭州市综合执法局进行查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