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家位于大邑县蔡场镇万延村12组,农村老房子几十年了,到处漏雨,都没办法住人了,厨房那些都快塌了,还有老人住着,上报了想重新弄一下好住人,一直没给批。想问一问怎么解决,真怕到时候塌了老人发生什么意外!麻烦领导帮帮忙看这事怎么处理。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所反映的房屋位于沙渠街道万延村12组。系原户郭旭超房屋,后卖给您户施光跃,由于购房人您户施光跃籍未在该集体。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在乡(镇)、村规划区内需占用农用地或者未利用地作为宅基地建设农村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应当持以下资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依据乡(镇)、村规划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一)户籍证明;
(二)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四)需占用农用地的,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大邑县沙渠街道办事处
202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