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与老公结婚10多年,现想将我的户口迁到他老家棉丰,需提供房产证,但早年老房产证因发生大火已烧毁,目前不能补办。
新房产证正在确权,产权改革制证中心给予的答复是,目前在规划和编制中已停止办理。又说的可提供农村产权房屋登记信息,但是我去查资料上面显示我公公和老公在农村的房屋为无。
随即我去房管局调档案,但只能调到老房产证而且只有复印件拿不到原件,也不行。又说可以开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但是到了居委会说的他们已停办了,不能签字盖章。
我想请问一下,还有没方法可以迁喃?还是说那边户口冻结了?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据您反映,您想通过夫妻投靠政策将您的户口迁入简阳市棉丰村,但房产证原件已烧毁,缺少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通〔2019〕40号):“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是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安置证明或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提供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出具的证明),派出所登记的居住信息。”请您按照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提供住房证明。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14日10时57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