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我是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白金社区村民 我家的房屋因为修观光大道要被拆除 请问安置政策是否与户口性质有关 农业劳动者安置 曾经农转非过的户口就不给安置 有这个政策吗 我的户口97年迁出 18年又迁回了原籍(因为符合迁回原籍条件)房子我们5人长期在居住 也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感谢答复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旅游环线项目于2020年8月启动,根据上级要求,该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是按照《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规定执行,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与户口性质有关,符合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人员才能安置。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14日14时0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