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12月28日通过江苏恩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成都业成上班,当时与恩隆人力签了返费协认,打卡75天,在职90天,返费3500元,于次月薪资发放,本人上班打卡和在职都达到了规定。按要求应该4月7日发放,而江苏恩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却没有发放。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表示您是恩隆派遣公司员工,被派遣至富士康上班,因公司未按承诺发工资差价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工作人员已为您联系恩隆派遣公司为您协调解决该问题。公司表示未发放原因为您截止到3月31号的考勤,暂未合格,所以发薪日没有发放返费,本月15号会发放一批合格返费。届时若仍未解决,工作人员建议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5第25号第13条的规定,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及相关凭证前往西园街道办事处现场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致电西园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办公室69261229咨询。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12日09时31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