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周岁能不能更改名字 更改名字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您好!您关于咨询“三岁孩子能不能更改名字”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发〔2015〕19号)第五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变更问题,按公安部治安局《关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公治〔2006〕304号)办理。对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需要的相关材料为:主项变更申请表、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人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