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金堂赵家镇石峰村村民(现并入阳河社区)。2017年修建金堂大道是占用了我家的耕地。据说是因为没有用地指标,目前还不属于征地占用,按照租用的原则占用。目前金堂大道已经通车近3年,但是我们的占地款项还没下来。请书记关注解决。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赵家镇核实,现回复如下:金堂道属于灾后重建项目,采用先行用地政策,待用地指标下达后,将按照当时的征收政策进行征收,您可到我镇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