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原简阳遗留征地拆迁住房安置部分问题处置》问题,请问都是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实施了此政策,为什么石盘镇街道就不实施此政策?是否是石盘懒政?不要等拿到安置房了,石盘街道才实施此政策,或是石盘街道根本就不实施此政策,请多聆听老百姓的声音?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属石盘街道办事处2015年被拆迁安置对象,当时按简府发(2013)25号文件人均享受38平方米安置住房,并无其余面积补偿。您所反映的其他街道享受有13个平方补偿的政策并未适用于石盘街道。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9日12时01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