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射洪县委书记您好,我昨天询问离异在外迁户口回家的问题,地方警察局给了我回复,但是我对此仍抱有疑问,我不明白,我已经离异在外,请求回家,为什么还要迁户口的条件里面有一项是再婚。我20多年一直在江西无房产,如今已经离婚,一双儿女,没有一个抚养权在我这儿,唯一在玉贞村,父亲留下来的一块地留有房子在那里,只是年久无人居住,房子需要翻新。我嫁在江西,按时交社保,可是一项农村户口该有的补贴,我都不享有。如今我只是想回家,把爸爸留下来的老房子修一下,在老家淳朴友善的环境里,度过接下来的时光。希望您看到以后,帮帮我,我实在不想待在江西这个伤心的地方了,我只想回家。还请您帮帮忙!谢谢您!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我们热烈欢迎各地群众前来射洪定居,将竭力为大家提供优质便捷的户籍迁移等政务服务。市公安局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沟通,告知其户籍迁移的具体规定。按照规定,您确实不符合迁入我地的条件。您完全可以不用办理户籍迁移就可以自主选择留在当地或者到射洪工作、生活,户籍迁移并不是其到某地生活的前置条件。反而若您本人到了射洪且有相对固定的住所以后,即可向当地申请落户。具体规定参见《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法〔2015〕19号)第43、44、45、50条。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