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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石盘扯迁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08 08:34 已回复

我是石盘镇象鼻村二社,从2017年扯迁到现在,一直没有买社保。既然有那个政策人头费,一个人是19.8万。那么我与前夫已经离婚了,而且他已再婚。房子也还没有交房。为什么不能给我分开,难道这是要我给他们一家人住一起吗!既然当初没有我本人签字。那么也就是说是无效的。你们所说的,给户主签字了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既然名字叫人头费一个人19.8万。那么我请领导。从新分配一下。梁胜国他们另外一套房子的事情。他的儿子已再婚。我不可能还跑去跟他你家人一起住了。我也不想因为这点事上法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09 15:2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1月27日,因简州新城项目建设,您在与前夫离婚前同原石盘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农房搬迁安置协议,选择的安置模式为住房安置。全家的过渡费统一上卡到户主梁某国配偶周某芳账户上,该户打款账号是在签订搬迁协议时一并提供的(现您的过渡费已单独拨付到您个人账户)。该协议已通过简阳市农房拆迁安置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现您要求以您个人名义重新签订您的农房搬迁安置协议这一诉求与现行征地政策相悖,且您在与前夫离婚时协议约定您的安置房由您的女儿继承。鉴于您反映的问题为家庭内部问题并非拆迁机制问题,建议您通过内部协商或采取民事调解等方式解决处理此事。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4月9日14时05分,拨打您预留号码,告知您处理结果,您电话无人接听。如有未尽事宜,可拨打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办事处电话:028-27321001。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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