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是一名现役军人。我想向您反映一个事情。就是本人于2018年8月左右在郫都区红杨路168号购买天宏康郡商品房 现已购买两年有余 本来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0日交房 但开发商以疫情影响为由推迟至今年6月底。现目前该工程进度缓慢并有停工趋势。并得到有关消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无法完成该项目 并有破产的前兆 现我自购房起 两年贷款也没下来。与之合作贷款的华夏和天津银行目前已经不再接受未贷款的业主资料。我们一直未能办理贷款。我们积极和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只说目前没有银行愿意合作,一直拖延,现在开发商出台两种方案。一种是补齐余款按全款购房。二是退钱。但要在首付中扣两万块钱。因开发商原因倒是迟迟未交房并且贷款也没下来。我认为此措施不合理。我现在想退房 退钱。请政府,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