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我是北川县擂鼓镇龙头村村民谭林,今年三月中旬,我到擂鼓镇派出所去给孩子上户口,可户籍民警说我在当地没有属于我的房屋,不能给我孩子上户口,(因我原房屋在大地震中倒塌了,那时我才十岁左右,父亲远走,母亲病逝,我便和我姐姐寄居到我姑妈家生活)。长大后我在外打工!今年我才24岁,还无能力购房,请问一下书记,针对我这种情况,我孩子的户口应该咋个解决?她上学的问题又该咋个办呢?
谭林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擂鼓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解决其相关问题。根据了解,谭林系擂鼓镇龙坪村(原龙头村)村民,常年在外生活务工,数十年不在本辖区生活,且其本人在辖区无固定房产,其户口属于空挂户,按规定应当随迁至长期生活工作居住地。根据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和《绵阳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入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公办〔2014〕153号)的规定,新生儿不能上集体户。同时我们了解到,谭林妻子为家庭户,可以为子女上户口,派出所户籍科民警建议将其孩子户口上在谭林妻子所在户籍地,解决其孩子上户和读书问题,擂鼓政府和派出所将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的必要手续和证明。
如有疑惑电话咨询擂鼓镇人民政府(0816-4896001)或者擂鼓镇派出所(0816-4893110)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