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自我投诉反映警钟街10号人行家属区绵阳供电公司不作为欺行霸市以来,已经有两三个月了,一直外关注相关部门答复解决,经两次反复发帖,终见答复,然敷衍了事,只把我的问题重复一下,我们小区不是公寓是有独立产权的住宅建筑,供电公司不管不问,恶意炒作电价,国家已经严禁水电气公司乱收费,然供电公司开始不作为了,电费去哪里了请问,一个国有企业恶意欺压普通百姓!请相关部门找供电公司给个说法!我找供电公司没得用,才求助问政四川,不是我不留电话,国家电网那里有多次给我打电话就是没法,所以我就没有留电话,副图他们的答复
2021年1月12日,“问政四川”网站有网友留言反映:1、其所居住的警钟街10号人民银行家属区由物业公司代收电费,且电费较高,全天不计时段0.54元一度,国家电网是阶梯用电收费,整个小区用电差不多8角一度,国家电网公司霸王条款,变相涨价;2、电表故障时而发生,国家电网拒绝维护维修;3、供电公司要求谁主张谁出资,需要找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把进入小区的电路改了才能换表。
根据客户反映情况,国网绵阳供电公司市区供电中心联系绵阳市涪城区警钟街10号物业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客户反映的人民银行家属区现为客户所属产权专变供电,变压器容量为200千伏安。现该变压器为总表计费,总表后各个用户分表由物业公司安装。分表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供电公司与物业公司按照总表结算电费,结算电价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电价政策执行。目前共有两只计费总表,对其家属区执行合表计费,执行电价为0.5364元/度,对其部分办公执行非居民电价,电价为0.6012元/度,二者均不执行阶梯电价。供电公司与物业公司并无代收关系,物业对小区总表后分表用户的收费依据不明。
2、由于客户分表非供电公司产权设备,供电公司对其无运维责任,因此无法进行故障处理。
3、 绵阳市涪城区警钟街10号小区为原银行集中区域办公点及家属区。该户反映的警钟街10号人行小区为专变客户。建议客户在取得变压器产权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委托具有电力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统一整体改造,经验收合格后成为供电公司直供客户。
因该情况为网络反映,无联系人及电话。以上情况均为与物业联系沟通,并且通过营销系统查询该小区用电档案查询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