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部分农民要在原宅基地改建房屋,发现有关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不符合实际,把院坝也划入基本农田,与房产证上标注的不动产面积互相矛盾,农户想改建住房(换方位,改形状等)不能批准,有的房子已经推了,家有老人没住处。请求领导要求有关部门把明显不符实际的基本农田重新划定,把之前相关部门不作为范的错误及时改正,或拿出一个临时方案,实事求是,切实保障农民住房权利。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划定的基本农田不符合实际,导致农户想改建住房不能批准,请求创新划定或拿出一个临时方案”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龙马潭区金龙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您户的实际情况和农房审批相关程序为您办理了原房改建审批手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您可以根据审批情况对您房屋进行改建。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到金龙镇自然资源所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