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你好我住四川泸县牛滩镇坳田村四社39号,1997年至2013年5月在四川泸县红旗煤矿井下采煤,要求老板按5月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966.33元缴纳工伤保险参保基数计算工伤叁级残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待遇标准: 而实际参保基数仅仅只有2123.33元差额3843元、工伤残叁级终止劳动合同;伤残津贴工伤保险2014年5月按月支付1699元差额3074元、经济补偿16.5个月支付16000元差额82433元、5月前11个月的工伤期间的工资未给、23个月的伤残补助金未给、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未给等和差额全应由老板承担,他们推三阻四。
2015年2月我举报投诉那么艰难至2017年1月,得到了结果,最后是,泸县牛滩镇用困难补助按月给了2600元,伤残补助金给了伍万元。地方个别政府官员们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有错不纠,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控制举报投诉人。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家。望有关部门迅速派员核实解决工伤。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已于2016年底达成一致意见:一是按照政策计算,由企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万元;二是按照政策规定,由企业足额缴纳您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三是鉴于您本人患病及家庭困难,同意每月发放2600元困难补助金。您同意上述解决方案,并签订承诺书。从2017年1月起,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至今。因此,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如有疑问,请与泸县牛滩镇社会治理办联系,联系电话0830-6577014。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