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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拆迁 投诉】征地安置等九年多的时间 至今无法入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4-06 11:00 已回复

领导好:留言也多次了?可每次都是涉事单位回复,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合适吗?我土生土长建华村民,怎么差距这么大,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怎么就不平等,说我是有户有地的无房户,〈当年我母亲在世时,申请宅基地被告知,土地已冻结,今后土地要征用,征用后都要进行安置〉涉事单位,建华是征地,不是拆迁安置。况且同是建华人,同是征地到安置之间结婚生子,别的村民为什么新增二人都进行了正常安置,我一个残疾人结婚生子新增二人就不给予安置,这明显就是歧视打压残疾贫困家庭,回复人一句话,说什么别人新增人员有合法手续,难道我结婚生子没有合法手续吗?涉事相关公职人员明显办事不公,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违反国家征地安置政策和残疾人保障法。回复人还说,在安置中还对我们进行了照顾,因三期房源紧张,又在三期调一套,套二进行安置,回复人你搞清楚,当年上访后你局电话明确告诉过我父亲,就安置在三期,回复人,难道别的村民就可以俩三套房安置在建华。征地到安置,我等了九年多的时间,至今无法入住,你们还好意思说照顾我们,如果你们真的照顾我们了,就没有今天的维权之路。作为负责安置公职人员,你们摸到良心说一下,同是建华人,别的村民新增二人,安置套二住房,补超选面积:俩万左右,我一个残疾贫困家庭,一家三口安置套二住房,补超选面积:13万,这差距这么大,说的上天价征地安置房。太奇葩了?回复人,当年征地时一家四口,为什么在一期安置一套:套三:又在三期安置了二套:套二,难道他家有七口人吗?请问合理吗?合法吗?望政府介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维护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4-15 14:12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您)系晋原街道原建华村1组村民。反映其所在的原建华村1组属我县建华片区征地拆迁范围,该片区拆迁安置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由我局负责。
一、在2010年3月启动的建华片区征地拆迁中,您虽在原建华村1组有户籍,但在当地并无住房,未予安置; 2013年11月,鉴于该片区情况复杂,按照县政府安排,征地拆迁小组进行了反复的摸底调查并经过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同意对该片区内部分有户无房群众进行安置,已对您一人进行安置。有户无房人员安置界定截止日期为2010年3月,且有户无房新增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
二、在2015年8月信访要求超选一人(有户无房人员原则上不予以超选),鉴于您特殊情况,经我局分房工作小组研究,同意进行超选1人安置(安置套二住房一套),届时按照建华三期超选价格予以结算。信访局2015年8月已告知您该处理意见,并书面要求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大邑县信访局书面提出复查申请,您在期限内无异议。2019年12月,我局启动建华三期分房安置工作,建华三期房源全县统筹安排,因套一、套二房源不足,需对有户无房人员进行异地安置或货币安置。您多次上访要求安置在建华三期,鉴于特殊情况,经我局分房工作小组与晋原街办沟通研究同意按特殊群体适当照顾,在建华三期调拨一套套二住房进行安置。本次建华三期超选面积价格均按照3900元/平方米予以结算。
三、反映的其它安置情况系因2014年10月在进行建华一、二期安置时房源不足,需全县统筹安排。经努力沟通,部分有户有房正常安置户同意留房在建华三期再行安置(期间有新增人员均在出具合法手续后予以安置)。


大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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