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是蓝湾公馆的一名业主,蓝湾公馆在今年2021.1.1后交付房屋后,但一直未给业主开具购房全款发票,问其开具时间也一直含糊推辞,也不知开发商是否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来为此逃税,不然也不会迟迟开不出来发票。现由于税率上调的原因很多业主担心后期契税上涨,望领导可以介入开发商并及时将发票开给各业主!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税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核实,您购买“蓝湾公馆”商品房未开具发票信访一事,区税务局科管理人员联系开发商:四川慈竹林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财务人员回复:该公司2021年1月起开始陆续交房,并按照合同约定两年内办理产权证,为保证开具发票金额的准确性,在收到房管部门实测面积结果后才陆续开具发票,该财务人员表示将尽快对资料齐全的业主开具发票。
该情况区税务局科管理人员已于2021-04-08 09:05通过83013210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