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委书记您好:
因成都三绕征用龙台镇玉石村十一社(组)集体土地补偿款分配存在违规行为。现向德阳市市委书记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土地的补偿安置费用属集体所有。可是村小组确按“谁集资谁受益”开过社员大会决定来分配;打井投资公益事业的名单纯属伪造也用来分款。下面有本社集资打井的人数和分款的人数,有的户没有投资打井钱也分款了,有的人在打井之前死了的人也参与了分款。敬请上级领导干部详阅,返百姓一个公道。很明显镇领导经调查核实可想而知?简直无视法律、法规,借群众决议来处理百姓的切身利益,侵犯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请问镇领导的责任心在哪?职责是什么?一些领导坐在办公室里为老百姓着想了吗?
网友您好!2021年1月13日,龙台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向原玉石村十一社艾伏玖、李权就其反映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问题进行了解释并作出了正式文件回复。2021年2月7日,龙台镇根据信访人的要求,组织玉石村村干部、玉石村十一社社员(约50人)召开社员大会,再次对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等问题进行了解释。土地款分配和失地农民社保的购买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通过了村民会议的讨论决定,若信访人仍坚持自身诉求,可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