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古城镇广平高速建设拆迁造成您户老房受损的问题及诉求”,古城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后,已多次向您作出答复及相关政策宣讲。对您提出的超政策要求,古城镇人民政府无法违规给您解决,希望您能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您于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就同一事项连续累计反映了6次,平武县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指挥办公室、古城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调查核实,并入户宣讲政策,积极与您户沟通、协调。现再次明确予以答复如下:一是在广平高速征地拆迁过程中,第三方测设公司根据广平高速建设测设要求,划定了拆迁红线,您户老房未在拆迁红线范围内,古城镇人民政府无权更改征拆红线。二是古城镇人民政府与拆迁户田兵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自拆自建的安置方式进行安置,田兵自行对其被征拆的老房进行拆除时,因采用人工锯断共墙檩杆,但未对锯断面采取保护措施,长期被雨水侵蚀,导致您户老房受损。因此,您户老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是拆迁户田兵拆除被征老房造成的,政府并没有为您户老房进行维修的义务和责任,建议您户与田兵协商、处理,维护您户合法权益。三是古城镇人民政府鉴于您户老房受损实际情况,会继续跟进、协调,争取早日合理合法妥善解决您户问题。
感谢您对平武县高速公路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和贡献,感谢您对古城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