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西航港街道瑞升明院住宅小区开设三家酒店,该小区不动产证书标明为住宅,自民法典施行后,如继续在住改商场所经营的酒店应当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上述三家酒店两家无卫生许可属于非法经营应当及时予以取缔,另一家名称为成都时家酒店,虽取得卫生许可,但向双流区卫计局咨询后,权属为住宅的经营场所不应当向其发放卫生许可。同时根据成都市双流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整治商品房小区正在发生的违法建设及住改商工作职责和流程的通知》(双环指发〔2018〕7
号)对违规住改商的应当及时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区综合执法局进行清理整顿,希望相关部门及时高效地解决上述问题。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区综合执法局调查,目前,区住建交通局正牵头各相关部门对瑞升明院内酒店证照办理情况、业主合同、历史原因等进行摸底调查。
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调查,该小区规划为住宅。开发商交房时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其他约定中的第二条,明确约定了“瑞升明院”项目出卖人和买受人可根据需要将商品房作为酒店、办公用房等使用,买受人可委托出卖人招租,但使用前须向物业服务公司申请备案,其他相关程序自行处理。因酒店与非酒店交叉,导致不能实行单独管理,酒店和小区业主共同使用同一电梯、同一通道的问题属于前期规划。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一是加强社会治安方面的安全工作;二是加强公区每日不低于两次的消杀工作;三是向业主做好相关的沟通解释工作。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