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童家乡团结村四组李孝容被害一案。打工一族千古恨,慈母含恨离别去,伸冤路途多遥远,善恶有报终有时,百姓有冤谁人知,愿闻中华有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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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0年11月6日19时15分接到童家镇童家坝村副书记罗泽广报案称:该村4组李某某家有异常情况。
接警后,文星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发现李某某家二楼卧室起火,有一死者被烧焦无法辨别身份。市、县公安机关联合大竹县消防救援大队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查,李某某未与村民有过激烈矛盾,事发时间段李某某其家中未发现异常,其房屋内未见翻动情况、未发现有明显打斗痕迹。通过对尸体检验,死者符合生前烧死特征。 四川火灾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 灰烬中提取两个熔痕为电弧熔痕样品。
目前,李某某死亡事件没有任何证据支撑系一起刑事案件。大竹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并按照程序规定向李某某家属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